問卷代替管理,收集民意定係卸責?

2023年10月17日 清洗外牆玻璃窗公開招標

  1. 一年一度清洗外窗是寶翠園的傳統。自從2017年政府禁止家傭於進行外窗清潔時將手臂以外身體部份伸出窗外, 並同時規定被清潔的窗戶必須裝上窗花及上鎖,這個外窗清潔服務自有其必要性,而不是一個選項。
  2. 外牆勘察及維修已於2022年8月在業委會會議中經時任委員投票通過拍板進行。已知六座住宅大樓, 會所及其他公用部份堪察工作已完成,既然通告聲稱維修工程會阻礙抹窗,整個維修工程是否已進行招標?為何未見項目出現在巿建局電子招標平台上?
  3. 清抹外窗工作不會六座一併同步進行; 管理處一向亦有向居民發出禁棚期的通知,以使清抹外窗工作可以順利如期完成。為何這次外牆維修工程由管理處全權主導,反而未能有效協商?
  4. 管理處於制定2023年預算案時,譚太已向管理處查詢為何沒有將2023年度清洗外窗費用加入預算案內,並在財務小組會議以及業委會中討論, 亦提出合理建議。唯管理處回覆指預計2023年度抹窗將於2024年完成,因此毋須將$300萬費用加入預算,亦堅持這是管理處的一向做法。如此一來今次建議取消清抹外窗的真正原因是否與制定2024年的財政預算案有關?
  5. 管理處一方面為清抹外窗工程招標;另一方面又建議取消工程話要慳$300萬。究竟是業委會的意思,還是管理處沒有深思熟慮,內部工作缺乏協調?
  6. 屋苑每年用於吊船維修保養費用高達$70多萬,而每年一年一度清抹外窗是唯一可以顯現到保留吊船的原因。管理處及業委會在作出決定前有沒有為居民業戶的福祉着想?
  7. 至於這次問卷設計,美其名是收集意見,實質是將管理的責任推卸給業戶居民。問卷內容除缺乏詳盡背景資料外,亦沒有提出其他可行性選項給居民揀選,例如延期抹窗或延期維修等,問卷設計有指向性,其有效性成疑。
  8. 問卷業主及租户均可以參予? 管理處如何核實填寫回條人資格? 設最低回復率門檻?管理處將會以何種方式公佈結果?
  9. 管理處會根據問卷結果行事?業委會是居民與管理處之間的溝通橋樑,在此事中擔任甚麼角色?同意或反對暫停(取消)抹窗?
  10. 假若管理處/業委會真誠是着重民意,為何不參考2020年週年業主大會中業戶就同年是否清抹外窗的大比數贊成(97.77%)投票結果呢?

2023年10月31日

發表留言

search previous next tag category expand menu location phone mail time cart zoom edit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