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爭取削減經理人酬金及與服務表現掛鈎
繼11月29日第八次業委會會議經歷了三個多小時的討論而沒有就「調整經理人酬金與管理處服務表現掛鈎」的議案投票表決,譚太及曾生已於12月1日隨即組織委員以電郵方式投票,並於12月8日截止。原意假設議程得以順利通過,可以有充足時間商討落實細節,並趕及於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生效:
電郵投票結果二比零

裝睡的人叫不醒
唯經過一星期的時間,眾委員不聞不問,沒有提出反建議或者提出反對,以致縱使我們二人表態贊成及沒有人反對的情況下,最終亦因為法定投票人數不足,而令到投票結果無效。情況尤如今年七月的業主週年大會 AGM有關建築物管理條例344工作守則的議程無異。委員們一方面在OC會議上多翻提問,又表示這裡不明白,哪裏很亂,拖延到最後仍然議而不決。以電郵投票時又與6位大業主代表非常有默契地齊齊不作回應。這樣妄顧及漠視在議會中小眾委員敢於為業主鄰居發聲及爭取權益的聲音意見,至今我們仍然無法理解兼非常無奈!
以下重溫今年七月AGM 10項「防圍標」議程難產實錄👇🏼
與管理公司跟進
而在投票結束後,村經理Tony Chan 又煞有介事的回覆表示管理公司已知悉委員意見並正在「交換意見」,認為現時事項在商討階段,不適宜單方面進行相關議決但又沒有任何具體時間表或路線圖。對此譚太作出以下跟進:
《12月13日譚太跟進削減經理人酬金及與服務表現掛鈎電郵》
Tony:
眾所周知,業委會由15位委員組成,作為公契經理人委任的駐場高級物管經理,請問 閣下是以那一個身份作出以下立場表述?
在11月29日會議已公佈的議程上,本人與曾委員已提出議程七: 「討論及議決調整經理人酬金與管理處服務表現掛鈎」; 為何只有討論而沒有議決? 閣下表示「現時事項正在商討階段」,亦指出基於雙方互信及尊重原則下交換意見,所指的是那一個事項?是經理人酬金? 還是管理處服務表現?
貴司表示已備悉各出席委員意見及正在交換意見 。 請問貴司代表是閣下嗎?正在與何許人交換意見?是主席一人、住宅部部份委員或大業主代表?為何不是整個業委會?(最少我與曾委員也不曾知悉有關討論正在進行中)檢討有時間表嗎? 就上述提問,請管理公司於本週五12月16日前一一回覆。
至於在140位業户表態支持下,業委會內有曾委員與我2票贊成,眾業委會成員在12月8日截止投票日前又再一次漠視大家要求「將經理人酬金與服務表現掛鈎」的意願,既沒有發表任何意見,亦沒有投票表態,態度不置可否,最終導致投票因缺乏足夠法定過半數人回覆而無效,白白錯過一個將屋苑管治重新納入正軌的機會。 作為業主代表,本人與曾委員對此舉措表示失望及遺憾!
然而要避免遺憾無限輪迴延續,譚太與曾生定必會把握機會作出最後爭取,這140戶以外的您會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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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

The result is expected but totally disappointed. Dealing with shun tak and the appointed OCs is definitely a big challenge. We should consider to call for AGM to determine the management charges rather than imposed to the owners arbitrarily.
讚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