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預算案就此「正式通過」?

隨着預算案諮詢期於 11月30日結束,由本人向業戶發起之聯署活動亦正式告一段落。除了感恩得到大家的信任,所有參與聯署的50多位鄰居朋友更該當為捍衛自身權益而曾經付出的一分努力說聲謝謝!

👉🏼《聯署信內容按此重溫》

至於管理處在諮詢期過後翌日 (即12月1日) 已急不及待地宣佈管理費會按原定計劃照加如儀;可對於 50多戶業主的聯署信,還是出了通告回應了。至於內容是否令人滿意,我會在此逐一解構。

另外,有業主鄰居對於業委會其他成員的緘默感到十分疑惑,亦希望我可以公開說明一下。

回應通告張貼於每座大堂一角,而不是新近購置的佈告板上?
12月10日管理處回應業戶預算案意見通告內容

以下重點遂一解構管理處似是而非的回覆:

  1. 既然14天是正式諮詢業戶期,為何有關通訊,通通只張貼於大堂一隅?連意見收集箱也欠奉?對於「財務及採購小組」及50位業戶的意見只以一貫作風選擇性回應,迴避核心提問及具體要求,諮詢誠意孰真孰假,心照不宣。
  2. 從來沒有否定營運開支有加費壓力以應付文中所述的客觀因素。欠缺的是有效成本節流計劃、妥善大廈基金使用規劃及比較像樣的管理服務承諾。自預算草案推出至今有足足兩個月的時間,管理公司未曾就聲稱的「有必要制定相應的成本節約方案」提出具體數據、內容、執行時間等向業主交待,今天業委不去追,恐怕這個節約方案也就變成空談了
  3. 重申管理處提出凍結一日三更必要的前線座頭人員數目,以外判保安員頂替之做法,會直接增加每月保安合約額外買人頭的服務費用,非但對赤字毫無改善,亦嚴重影響服務質素,得不償失!前線座頭人員數目已長期短缺,管理公司過去4年不但無法盡責補足人手之餘,反而聘用額外保安員頂替,額外支出卻由業主埋單
  4. 「明年1月1日增加7%管理費就等於滅赤及財政穩健」?在9月30日第3次業委會會議中,管理處已清楚說明以他們的估算, 屋苑需要由2022年度起續年增加7%管理費至2026年才可以徹底解決赤字問題!況且屋苑的收入單一來自住户繳交的管理費,在沒有作出任何規劃而單靠增加管理費及凍結人手來做到收支平衡根本是不設實際。動聽的說按步就班訂立改善計劃又沒有定下時間表,目的是要留待下一屆新的業委會成立還是2026年後?
  5. 在管理處宣稱已正式被大部份委員接納的預算案中,已預留 300 萬元「大廈基金」用作支付早前因兩個颱風引致滲漏的外牆維修。既然已是「正式預算案」,所謂的與業委會商議及達成共識,也只是循例裝模作樣的後補舉手投票儀式。說穿了就是管理公司以公契經理人身份自居獨大,每每做了一些關乎財務使費的決定後,才施施然的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要求業委議決通過,造成有關決定是得到業委會支持的假象。這種魚目混珠,行不副言的作風已是司空見慣了!

    歸根究底大廈公契3.4.2 (c)(ii) 及 3.5.1(a) 已明確指出所有用作改善及提昇物業質素的資本性(capital nature)及非每年恆常性(not incurred annually)工程,應歸類為大廈基金支出,經理人無權從中額外收取經理人報酬。可是信德物管自2000年開村以來,除非逼不得已(像這一次營運帳目出現財赤),一直妄顧大廈公契的條文規定,無差別一律將這些屬於改善項目工程納入日常營運開支,以收取5%經理人報酬,直接加大營運開支,間接增加對管理費需要不時上調的壓力。

    21年後的今天屋苑設施日漸老化,管理處仍然堅持「大廈基金」只可用作應付將來強制驗樓的大維修工程,每年提交如出一轍的「五年計劃」只將所有公用設施包括水、電、消防及冷氣等,硬性分批循環輪流更換,使費卻在日常營運帳目中支付,從來沒有主動作出任何針對及防守性的維修規劃。  遇上部件老化及無可避免的突發事件,例如沖厠水及食用水管爆裂、室內天花冷氣持續漏水、消防系統部件頻繁失靈以至外牆磚剝落等狀況時,便會大失預算沒法應付這些緊急額外開支。假若意外損失牽涉住户私人財產,更會為業戶帶來無妄之災!對於近期居民查詢外牆磚剝落的善後工作,管理處一方面卸責推說「外牆勘察項目」在2020年的業主大會上被居民全面推翻,管理處迫於無奈所以沒法執行。另一邊廂卻沒法解釋由2017年項目成立後至2020年整整的三年間,管理處為何沒有任何行動作為。最令人費解的是管理處裝腔作勢的表示很想盡快展開外牆勘探工程,但明年的預算案中竟然沒有預留任何外牆勘察及後續的費用,口口聲聲的說為屋苑着想,孰真孰假大家應該心裏有數! 業委會與管理處當下如不再正視問題,情況只會繼續隨年月惡化下去,每年需要上調管理費7%卻換來每況愈下的服務質素及環境配套是必然會發生的亂象。難道我們還可以盲目籠統附和通脹及居民負擔能力是管理費加幅的「唯二」參考指標,而完全忽略服務質素及成本節約的重要性嗎?這又是否符合大家作為業主的期望呢?
  6. 諮詢期結束後距離新財政年度生效還有整整一個月,為何不好好利用這個時機,馬上對預算案作出檢討調整?本人作為召集人早於11月11日第4次會議上已首次向業委會匯報了「財務及採購小組」的具體建議,假若管理處真心想解決赤字問題,又為何執意捨近取遠?況且管理處已書面表明從此不派經理參與小組會議,究竟是真心想解決赤字問題,還是一如既往的拖字訣?

    另外敢問4位聯署支持預算案的委員又認為是那些細節部份,只需簡單留待管理處在下一次會議上解釋及補充即可解決一個已被接納並付諸實行的預算案之不足?
  7. 在此不厭其煩重複預算案初稿是在第3次業委會之後三週,即 10月 22日後,管理處才經電郵初次發放到委員手上。對於管理處一而再,再而三地指鹿為馬繼續發放失實言論,實在 不敢恭維。至於通告中提及得到大部份委員發出電郵表示支持,指的應該就是在 12月 3日由王委員代表其餘三位委員發出的聯署信吧!

請勿自我矮化業委會及工作小組的監察角色

雖說業委會是根據大廈公契成立,僅屬諮詢性質並無法人身份(legal entity),主要協助加強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溝通,代表一眾業主向管理公司反映意見,名副其實是一隻「紙老虎」。但在寶翠園公契第3.4段中有特定篇幅清楚描述公契經理人該如何準備年度預算案及其責任。至於業委會亦有可監督審議預算案、提出意見與經理人商討的義務。而這一屆更首次難得有一群既專業又熱心的「財務小組」成員埋首幫忙出謀獻策,業委會更應好好加以運用,以共同改善屋苑財政為目標才不會辜負眾業主對我們的期望!

沉默即是幫兇

住宅部委員本應把握審核預算案的機會,盡責代表業主要求管理公司詳細交待各開銷項目細節規劃及落實時序;令人遺憾的是,委員代表無論對於預算案本身或集合由本人、曾委員、「財務及採購小組」及50位業戶綜合要求暫緩執行增加管理費的建議一直是無動於衷,不聞不問。  巧合的就在管理處發出這次通告前7天,才由四位委員發起電郵聯署信件向管理公司表明心跡,全力支持增加 7%管理費,其中基調及理據亦與這個通告內容十分類近,可對於預算案的敷衍粗疏制作卻閉口不提!

委員之間持不同意見我一向重視及尊重。可是作為委員在既沒有對預算案作出深入瞭解,又對小組及其他業户持份者的意見嗤之以鼻,便以「財政穩健至為重要」為由,急就章地在12月3日表態支持一個不健全的預算案,而放棄代表2200多戶業主就公帑的使用規劃查根問底,不僅未能保障業主的權益,更給予管理公司最好的機會和理據大模斯樣地繼續卸責。這次由管理處12月10日發出的通告訊息正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以下以時序方式紀錄了整個預算案的諮詢過程及各持份者包括住宅部委員之取態,好讓大家自行參巧判斷。※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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