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後續發展(10月15日):
10月3日傍晚管理處於各座大堂貼出通告「知會」各業戶有關事件始末。唯未有應業委會要求提交調查報告及交待召開聯合小組及業委會會議跟進詳情。
10月4日譚太再次向陳經理發出電郵提醒催促盡快跟進並安排於下週(10月10日)內舉行跨小組及業委會檢討會議。


事件經過
昨天(9月30日)晚飯後收到住戶通報由晚上約七時半開始,第八座6部高低層電梯同時因電力故障而突然停止服務,有住戶因此而被困在電梯內個多小時,管理處召喚消防處、電力裝置保養商「安樂」及電梯保養承辦商「富士達」到場解圍,直至晚上約9時將所有被困住戶救出,10時半才全面恢復供電,電梯服務續漸回復正常。

據鄰居引述被困者當中包括年老長者,亦有女住客被發現一人獨困在高層客𨋢,因通風系統停頓而引致身體不適。更糟糕的是電梯剛好被卡在兩個樓層中間,需要消防員費時找出正確位置再撬門從夾縫中拉出住戶救人。假若事情發展稍有差池, 後果將會是不堪設想!此外,停電其間樓層後梯沒有照明,其他住戶需要摸黑爬樓梯回家,十分狼狽。
全屋苑包括商場電梯保養長年由原廠「富士達」包辦,每年合約費用總值超過$750萬。假設承辦商定期有派員進行維修保養,理應不會出現如此重大事故?對於這次意外,我初步會向管理處提出以下疑問並要求召開今屆首次「保安及安全小組」在會議上討論:
1. 電力故障是這次意外主因,受事故影響涉及哪些位置? 當中是否涉及人為因素? 對上一次電力裝置保養商「安樂」的常規檢查是何時完成?報告有否顯示電力裝置有嚴重問題需要及時執修?
2. 每座住宅大樓應設有後備電源以備不時之需,停電其間為何後梯同時間失去基本照明?
3. 事發於辦公時間外,除當值人員,村經理或其他經理級職員有否到場瞭解形勢,及時作出適當人手調動,控制場面及安撫居民情緒?
4. 管理處對於處理嚴重安全事故是否有一套跨部門 (如座頭保安,工程部及管理處後勤) 的通報程序及協作機制?遇上如此突發意外,且歷時達兩小時,管理處為何沒有即時通報業委會全體15位委員而只有新主席及陳委員到場瞭解事件?危急關頭,是否如住客所述須要等管理處主管到場發出指示才可處理?
5. 每年電力裝置保養合約支出多少?是每年經過邀標或公開招標形式採購服務?
6. 管理處除負責招標,與承辦商保持日常協調溝通及繳付保養費用外,在保養合約中擔任怎麼角色?於整個服務價值鍊(value chain) 上, 提供什麼附加價值?是如何監察承辦商提供的服務符合合約基本最低要求?
7. 屋苑落成超過 20年,今次事故是否與設備老化損毀有關?管理處有什麼全盤計劃取代更換,避免同樣事件發生?
事發後街坊鄰居議論紛紛,希望「保安及安全小組」及管理處可以將事件徹查及防止同樣不幸意外再次發生。幸好今次電梯事故沒有住客受傷,但亦令到涉事住户承受了不必要的驚慌,猶有餘悸。在此祝願昨晚受影響居民心情可以早日平伏下來,生活盡快復常🙏🏼

2022年10月1日(文中照片由鄰居提供及授權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