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及保安合約,半年或一年的抉擇

春節過後,新型冠狀病毒疫症仍然在港肆虐,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有效防止病毒在屋苑出現人傳人社區爆發,管理處遂宣佈將原訂於本週三(2月19日)舉行的「特别業主大會」取消,並於稍後通知各業户有關安排。

然而行將於下月31日屆滿而又關乎民生的兩大「清潔及保安合約」又將何去何從呢?管理處提供了以下兩個方案給全體業委會委員考慮及選擇,現節錄如下供大家参考。

方案一: 根據過去多年慣例,由原本標書要求的兩年合約制,改回一年,並交由業主委員會以電郵形式揀選及議决出承辦商。其含意有二:

  • 由於估算一年合約總額不超過全年開支預算的百份之二十,所以此做法可以免卻於短期內再次召開特别業主大會的需要。
  • 這兩份合約已分别於去年2019年的4月及11月進行過兩次公開招標,並已完成所有開標及見標程序。現階段除了一年的合約需要重新報價外,管理處及業委會委員理應已掌握各投標商的實力及其長短處,應有足夠資訊可以為居民作出明智决定。

方案二:以短期半年合約形式聘用承辦商,由4月1日開始提供服務至9月30日。而稍後再重新為兩年合約進行公開招標,並經由業主大會程序投票議决。兩年合約預計於10月1日起生效。其含意如下:

  • 合理回報期長短是承辦商考慮是否入標的其中一個主要因素,六個月的短期合約不利於引入競爭,在缺乏主塲之利下,估計其他營運商入價不會過於進取,投標變相傾斜於現役承辦商,容易造成不公;
  • 因應來年預算營收及資源更好分配,為期一年的合約對現役承辦商更加吸引。如只短期續約六個月,承辦商也因為缺乏誘因及涉及更多不明朗因素而放棄額外投放更多資源,積極改善服務質素。當刻與世紀保安簽訂為期五個月的短期合約,便是一個極佳例子;
  • 正常公開招標程序需時最少四個月,如合約要趕及在今年10月1日生效,那麼整個招標程序便應提前於今年5月展開,即距離現在只有三個月的時間準備;
  • 合約總價值超過全年開支的百份之二十,因此需要召開業主大會,交由不少於百分之十出席的業主投票决定,屆時是否有足夠出席率亦額外增加了一個不確定因素;
  • 兩份合約如於短短十三個月內再進行第三度公開招標,不單减少承辦商入標的意欲,更削弱了屋苑作為買方的議價空間,實在不是屋苑之福。此外額外所動用的人力、物力及財力,更加是不用多説了!

有見及此,我贊成方案一,即先由業委會從這次有參加過見標而又願意提供一年服務的承辦商中,投票選出中標商並馬上展開交接工作,以避免去年底保安服務停擺的危機再現。此外,我已向其他委員力陳利弊,希望大家可以盡快達成一致的意見。※

search previous next tag category expand menu location phone mail time cart zoom edit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