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快將完結的前夕,本週二 (31日) 清早淩晨四時許夜闌人靜,當我正在床上輾轉反側之際,突然聽到大門傳來連續的火警鐘聲。即時反應是打開大門,一面察看有沒有火光或濃煙異味;一面耐心觀察並嘗試聯絡座頭保安查探究竟,但電話一直未能接通。最後唯有拿着門匙及手機,換上便服,便怱忙的走後樓梯前往第5座大堂查明真相。
到達時大堂已聚集了一群一臉惶恐又睡眼惺忪的住客,大家不約而同的盯着正在忙於檢查消防系統控制板面的管理員並追問在哪裡出現狀況。管理員表示正在設法把警鐘按停但不果,可是當刻大家比較關心的,相信還是能否確定事故源頭、警鐘是否誤鳴及危機是否已真正解除等等。之後,在另一位業主的催促下,管理員和我們一同走上了涉嫌觸發警鐘的樓層檢查,發覺一切正常,沒有可疑。可是火警鐘一直嚮過不停,直到當值客服主管出現,才把警報系統重置,回復平靜。事後主管亦和我們一同巡查了隔火層,確認現場不是觸發火警鐘的源頭才收隊。
但問題倒來了!性命攸關,當警鐘響起時,前線管理員應做什麼?住客又該做什麼呢?以下是我事發後向管理處提出的疑問,希望可以得到盡快解答:
- 當火警鐘嚮起時,在未有查明原因之前而馬上按停警報嚮聲的做法是否恰當?
- 正確處理警報程序是: 管理處當值人員先根據設置於座頭的消防控制板面顯示,查找警報源頭,再派員到出事位置觀察,判斷火警是否真的發生,再作相應行動。
- 如屬誤報,也必須由主管級以上人員核實,才可按暫停或完全停止警報系統。
- 所以當晚管理處職員在未有查明原因之前便設法按停警鐘,做法不但不妥,如火警屬實,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 唯管理處內部指引表明,每當遇上警報只要求座頭前線員工馬上通知當值主管到埸處理,交其處理便完成任務。這次主管不但委派經驗不足的前線員工處理,亦沒有即時親身到塲,明顯是違反了內部指引。
- 而當發覺當值主管沒法聯絡得上,為何沒有向上一職級的管理層通報,更是需要檢討!
2. 火警鐘在正常運作下是否應當直接駁通消防處?為何當晚沒有消防員到塲?
- 根據火警系統保養承辦商翌日檢查報告顯示,當晚第五座自動接駁到承辦商及消防處警報系統,在沒有掛上維修試鐘(俗稱掛牌)的情況下,不知何故失靈!因此消防處並沒有收到警報。而對上一次的年度及季度檢查分別是在去年(2019年)的10月及本月(1月)的13日完成。
3. 是晚座頭當值的是外判商「世紀保安」的員工,她除了表示不懂如何處理之外,在接聽來電查詢時,更指示住客單憑查探樓層電梯大堂有沒有「焦燶味」,便可判斷單位是否安全。處理手法是否不夠謹慎,甚至兒戲?更甚者住客當中有不少屬外藉,以保安員的語言能力,根本沒法應付得了英語提問!
- 管理處沒有正面回覆,只重覆強調根據指引,當值世紀保安只需負責通知信德當值主管,便完成任務。事件突顯管理處現時恆常地以保安員充當座頭管理員的弊端,不但缺乏處理危機意識,且牽連甚廣,實在有迫切性需要檢討!
- 而信德當值主管第一時間為何不親自現身,反而指派第3座到職不及3個月的保安員應付,以致事件被延誤長達20多分鐘?管理處於1月20日報告,經完成調查後,發現有職員失職,已作適當內部紀律處分。
- 另外管理處在翌日亦急忙地安排了保養承辦商為世紀及管理處主管級到場進行加強陪訓。
4. 事件發生後,除了第3座當值管理員加入增援外,負責屋苑保安的「世紀保安公司」扮演了什麼角色,又起了甚麼作用?
- 事發時世紀主管在控制室忙於處理電話查詢,亦由於聯絡不上管理處當值主管,所以亦有通知及遣派第8座管理員到塲增援,其及後在主管到塲後撤回離去。
5. 事後有不少第5座居民表示沒有聽到警報嚮聲,警鐘音量是否乎合標準?如真的遇上火災,熟睡中居民的性命豈不是得不到保障?(註:處所家傭房間最靠近大門,她當時好夢正酣,根本沒有被嚮了差不多30分鐘的警鐘聲浪吵醒!)
- 管理處解釋警報系統是以樓層分為低、中及高層區域設計的。由於誤鳴警鐘在中層,所以低、高層住戶聲浪會較小。當證實火警屬實,當值主管可根據當時狀況,按下全座警報系統,到時鐘聲會響徹整個大廈。
- 而滋擾性鐘聲測試會配合座頭管理處,分樓層在季度檢測中舉行。
6. 近日屋苑第2座也出現過誤鳴狀況。是什麼原因導致?事後有沒有檢查其餘五座的警報系統?
- 就在事發前2天,第2座也剛巧出現過類似誤鳴情況,由當值主管根㯫正常程序處理,消防車亦有到場。
- 事後亦沒有紀錄顯示管理處安排承辦商為餘下五座住宅大樓加強檢查。
7. 屋苑消防系統最近一次常規檢查是在何時?結果如何?
- 法例要求屋苑每年最少需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而管理處及服務供應商會額外進行季檢,以補不足。
- 最近一次年檢及季檢分別在2019年10月及2020年1月13日完成,管理處報告沒有發現嚴重問題。
8. 屋苑曾幾何時舉行過居民、管理處及服務供應商的「聯合防火演習」?
- 根據管理處紀錄,對上一次屋苑舉行防火演習已是2018年,現正計劃在今年2020年第2季舉行及同場安排增設防火講座。
9. 隔火層的照明系統缺乏維修,責任誰屬?
- 管理處沒有正面回應,只強調在正常情況下,理應有管理員匯報維修。至於為何之前沒有跟進,新的管理團隊以沒有紀錄為由,沒有解答!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對於存在的消防隱患及接連警報系統失靈事故發生,我們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管理處心存僥倖的文化及對前線員工缺乏培訓,更加責無旁貸,應予以糾正!這一連串問題都迫切須要管理處正視及提供完善的解決方案。而我定必會繼續跟進,直至看到情況有明顯的改善為止!
後記聲明:本人從事跨國公司企業管理多年,這次事件縱然有大小地方不足之處,處理得宜,實可作警惕借鑒之用,有利將屋苑整體安全系數提升。然而整個調查方向及善後處理皆全權由信德物業管理公司主導,本人固然會繼續以業主及業委身份為大家跟進,但對於有業主在本週一晚上(20日)舉行的業委會會議上及之後指責, 事發後管理處不論在屋苑內測試警鐘安排或對職員內部處分也必須經本人批示; 及每天最少花上2小時纏繞管理處經理,導致其無瑕處理屋苑其他事務, 實屬荒謬無稽! 本人定必保留追究散播不實謠言者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