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多謝街坊們對9月17日(週二晚) 的會議秩序踴躍發言,十分欣慰!這代表着大家對屋苑事務的著緊,也認同業委會的工作雖然是義務性質,但主持會議也應當有規有舉,不能馬虎。所有收集得來的意見, 例如會議應有的一般禮儀、秩序;限制發言及討論時間等等, 我會照單全收及考慮在適當時候運用,謝謝!🙏🏼🙏🏼
我也想趁着這個機會分享我作為會議主持人的另一些觀點:
- 9位住宅部委員有不同的想法十分正常,而會議正正提供了一個大家在各個議題上,各自表述不同想法及討論的合適空間。作為會議主持,我會盡量平衡大家的發言時間。
- 各委員背後有不同的支持者,所以委員在席上發表言論應該受到尊重。只要發言不涉及人身攻擊、沒有重複及離題,主席是不宜阻止的。況且委員的質詢及發言對他們的投票取態有直接因果關係,所以這部份不可以完全籠統省略, 否則容易引起居民以為業委會只是橡皮圖章的嫌疑!
- 可是發言也不是沒有秩序和限制的。假若委員因為自身沒有在會前閱讀有關文件又或熟讀公契,而在會上不停作出重覆詢問、失實言論又或作出離題建議,便應即時被禁止。皆因此舉不但會拖延會議,亦可能因為委員在沒有掌握充分的資訊下,舉錯手,投錯票!
- 至於列席業主方面,我十分贊同也是先請示,待批淮,後發言。 而其內容應以環繞委員發言而作出「補充」,而不是表達「個人意見」或作出「總結」。否則,15個委員的會議,頓時變成 20個或更多人的會議。嚴重影響會議進度。 假使席間居民有意見,也應交由委員代為提出,才可好好發揮業委委員作為居民及管理公司良好溝通橋樑的作用。
- 最後,我建議委員們做好功課,除了瞭解議程、熟讀文件之外,也要事先收集居民及自己支持者的意向作出判斷,並顧全大局,投下負責任的一票。假若沒有做到這一步的話,便應馬上考慮就個別議題棄權不投票。正所謂寧缺莫濫,錯不了的!
後記:當晚席上馮委員及其他幾位委員反對本人使用根據2017年 12月由第 8屆業委會修訂的「會議常規」來主持會議,並指出只須根據公契條文舉行會議便可;當中馮委員更即席撕掉文件,本人對幾位委員的舉措深表遺憾!
事後參考中西區民政事務處聯絡主任李先生的意見,認為由歷屆委員會訂立的相關規程仍然有效,應該繼續沿用。至於個別條款,可適時因應需要而經過討論在委員會上通過修改。
2019年9月20日
